日期: 2022-12-07 瀏覽量:358 來源:阜新市水利局 責任編輯:程志昊 文字大?。? 大 中 小
為加強河湖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市水利局開展堤防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水利部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號)、《水利部關于印發“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的通知》(水運管[2022]41號)、《遼寧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堤防和水閘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市水利局委托阜新市水利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河流管理范圍劃界成果的基礎上,劃定市區細河、高林臺河、九營子河等11條河流40處堤防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目前,堤防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已經完成。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堤防工程劃界范圍
堤防工程劃界范圍涉及阜新市市本級、細河區、新邱區、太平區、海州區、清河門區管理的堤防工程共40處,總長度103826m。其中:阜新市市本級管理的堤防工程8處,總長度40550m;細河區管理的堤防工程10處,總長度13203m;新邱區管理的堤防工程4處,總長度20114m;太平區管理的堤防工程8處,總長度7264m;海州區管理的堤防工程1處,總長度4669m;清河門區管理的堤防工程9處,總長度22695m。
二、有關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禁止損壞堤防工程、護堤工程;在堤防和護堤地,禁止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在堤防安全保護區內,禁止進行打井、鉆探、爆破、挖筑魚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動。護堤林木,由河道管理單位組織營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壞。在堤防上新建涵閘、泵站和埋設的穿堤管道、纜線等建筑物及設施,應當服從河道主管機關的安全管理;堤防上已修建的涵閘、泵站和埋設的穿堤管道、纜線等建筑物及設施,河道主管機關應當定期檢查,對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通告發布之后,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河道管理機構按照河道管理事權劃分,依法加強對堤防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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